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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DAY PERFORMANCE CHALLE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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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条款与规则
主办单位与参赛者
English Version
1.

此项比赛,即PURINA ONE™我的狗狗30日挑战[“下称比赛”]由 Purina PetCare (Malaysia) Sdn. Bhd. [581278-K] [“下称主办单位”]举办,并且公开给所有的大马居民参加。 (在2008年3月17日未满18岁的参赛者, 在参赛前必须事先获得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

2.

以下人士不符合参赛资格:

 
a.
    主办单位的职员 [包括其联号或相关公司],以及他们的直系亲戚[子女、父母、兄弟和姐妹,包括伴侣];以及/或
 
b.
主办单位的代表、雇员、佣人,以及/或广告代理商,以及/或促销服务提供商与其直系亲属 [子女、父母、兄弟和姐妹,包括伴侣]。
   
比赛期限
1.

比赛将于2008年3月17日至2008年5月2日这段期间展开 [下称“比赛期限”]。 主办单位保留在任何时候修订比赛期限的权力。在比赛期限之后所接获的注册将自动被视为丧失参赛资格。

   
提呈参赛注册以及参赛资格
1. 要符合参赛资格,参赛者必须先登入网站www.purinaone.com.my注册成为网站会员。在进行网站注册时,参赛者将被要求注明他/她的狗儿,是否食用PURINA ONE™狗粮、上载狗儿的照片,并且根据问题“在食用PURINA ONE™狗粮之后,您希望看到狗狗有什么样的改善?”提呈一份不超过五十 [50] 个字的答案。
2.

每位参赛者只可拥有一[1]个PURINA ONE™ 网站会员户口。 请参阅网站内所注明的私隐条款、条件与规则;该网站所有的会员及使用者均受到该项条款的法律约束。

3. 仅是公开给拥有合法身份证或护照号码、住宅地址以及电邮的大马居民注册与参加。
4. 比赛注册期限将从2008年3月17日的00:00:00开始,至2008年3月27日的23:59:59结束 [“下称注册期限”]。在注册期限之后所接获的注册将被视为丧失参赛资格。
5.

要符合参赛资格,狗儿的照片必须上载到网站。参赛者必须是狗主,而唯有狗主的狗儿可以出现在照片上。每名参赛者只限注册一 [1] 次,每次只能为一 [1] 只狗儿报名参加比赛。同一名参赛者之后的所有注册将被视为不符合参赛资格。

6. 每只狗儿只限注册一 [1] 次。同一只狗儿之后的所有注册将被视为不符合参赛资格。在进行注册时,狗儿必须依然健在。出现在照片上的狗儿不应该穿戴任何的狗儿服饰。
7. 一个家庭只限注册一 [1] 次。同一家庭之后的所有注册将被视为不符合参赛资格。 若同一家庭饲有超过一只狗儿,则唯有一 [1] 只狗儿可以参加比赛。之后的注册将被视为不符合参赛资格。
8. 成功注册的参赛者,在比赛期限之中,将被分为两 [2] 个不同的组别;即PURINA ONE™产品用户[“下称用户组”] 以及非PURINA ONE™产品用户[“下称非用户组”]。
9.

所有照片必须遵守以下规格:

 
• 最低解晰度: 320 X 240 像素
• 最高解晰度: 800 x 600 像素
• 单一照片的最大体积:1 MB
• 可接受的照片格式:JPG、JPEG、GIF 或 BMP
10.

参赛者提呈的所有照片必须是原始作品,并且不可侵犯属于任何一方的知识产权。参赛者不可在任何形式之下,分发、复制、提交或在拍照时摆出任何具有知识产权或版权所有的姿势。在未获得知识产权或资讯所有人的书面同意之下,参赛者也不可采用属于另一方的资讯。若您相信您的作品被抄袭并且已经上传至www.purinaone.com.my,而此举有违反您的知识产权之嫌,敬请联络主办单位。

11. 照片上不可有任何品牌的狗儿装饰品、含品牌原图的背景或可被辨认的商业产品商标。
12 敬请参阅“其它的参赛条件”条文。任何参赛者若无法遵守以上任何所注明的规格、要求、条件与条款,将被视为不符合参赛资格。
   
奖品
1.

此项比赛的奖品总共分为三 [3] 个不同的组别:即挑战者奖、大奖和投票人奖。

2. 每位参赛者只限在每个组别赢取一[1]份奖品。
   
  挑战者奖
  在本组别之下,总共有十 [10] 份奖品待领。十 [10] 位得奖者[“下称挑战者”]将由一组由主办单位所鉴定之评审团,于2008年3月28日,从用户组以及非用户组中遴选出来。每一位得奖者将可获得现金奖五百令吉 [RM500] ,以及长达六 [6] 个月的PURINA ONE™狗粮供应 [价值RM600]。
 
i.

i. 每个组别的得奖者,将根据用户组以及非用户组的注册数目,以比例来均分。举例来说,若每个组别接获同等数目的注册,则将从每个组别中选中五 [5]位得奖者。

 
ii.
评审团将根据参赛者在回答问题时,所提呈之答案的创意与真实性、狗儿在照片中所展露出的最佳状态以及照片的真实性来遴选得奖者。
 
iii.
这个组别的得奖者将于2008年3月31日,通过电台MY FM的《阳光灿烂》广播时段在空中宣布。得奖名单也将上载至网站www.purinaone.com.my。
     
  大奖
  比赛期间,这个组别的十[10]位挑战者奖得主之中,只有一人可赢取一[1]份巨奖。得奖者是由PURINA ONE™会员以及由主办单位所鉴定之评审团投选出来的。大奖得主将获得现金奖一万令吉 [RM10,000] 以及长达一 [1]年的PURINA ONE™狗粮 [价值RM1,200]。
 
i.

i. 要符合角逐巨奖的资格,所有的挑战者奖得主必须登入网站www.purinaone.com.my,在从2008年4月7日至2008年5月2日这四 [4] 周期间,提交一 [1] 张狗儿的每周进步照,填写每周记分表,并且以不超过一百 [100] 个字,描写狗儿在被喂食PURINA ONE™狗粮之后的每周改变。

 
ii.
在第四 [4]个星期,每位参赛的挑战者将会有额外长达90秒钟的录影片被上载到网站。有关录影片是由主办单位安排,由第三者所拍摄与录制的。有关录像片的详情、规格与条款将在较后时由相关人士与挑战者沟通和洽谈。
 
iii.
无法在周末 [由2008年4月7日至2008年5月2日期间,每个周一的12:00:00之前] 提供狗儿每周报告的挑战者奖得主,将接获电邮,以及/或手机短讯的提醒。之后,仍然无法在隔天,例如周二的17:00:00之前提交报告的挑战者奖得主,将丧失角逐大奖的资格。
 
iv.
唯有PURINA ONE™网站会员有权在2008年4月7日至2008年5月2日期间,在为期四 [4] 周的比赛期限,投选他们最喜爱的挑战者奖得主[“下称投选期”]。
 
v.
在投选期间,PURINA ONE™网站会员可以投选任何一位挑战者奖得主,唯每周只可投选一次。
 
vi.
唯有在投选期间所接获的选票被视为合格的选票。
 
vii.
PURINA ONE™网站会员的选票将占大奖得主50%的评分,而另50%的评分则由评审团负责评定。
 
viii.
大奖得主将于2008年5月5日,通过电台MY FM的《阳光灿烂》广播时段在空中宣布。参赛者也可以登入www.purinaone.com.my网站查看得奖名单。
   
  投票人奖
  在此组别之下,共有十份 [10] 奖品待领。评审团将根据投票人所提呈之标语的创意性和真实性来遴选出得奖者。每位得奖者将获得总值一百五十令吉 [RM150] 的PURINA ONE™ 产品。
 
i.

i. 要符合角逐“投票人奖”的资格,PURINA ONE™网站会员必须投选他们最喜爱的挑战者大奖得主,然后以不超过二十五 [25] 个字,完成以下标语:“我挑选这名挑战者大奖得主,因为……”

 
ii.
唯有投选出大奖得主的投票人符合角逐“投票人奖”的资格。
   

领奖规则

1.

1. 得奖名单将通过电台MY FM 以及网站www.purinaone.com.my公布。

2. 主办单位将根据参赛者在进行注册时所提供的资料,以电邮,以及/或电话通知得奖者。不管在任何原由之下,若主办单位尽其努力亦无法联络得奖者,主办单位并不对此负责或具有任何法律责任。
3. 所有的奖品必须在接获通知之后的两 [2] 个月内领取。所有未在期限内被领取的奖品将被没收。主办单位不对得奖者未接获电邮通知、或电邮的延误,或无法通过电话联系得奖者负有任何法律责任。
4. 奖品将送至得奖者在注册参加比赛时所申报的地址。运费将由主办单位承担,不过,主办单位并不对得奖者没有接获奖品、或奖品的运送延误负有任何法律责任。
5. 所有奖品将在“原庄”的标准下分发。所有奖品,不管是其中一部份或全部,均不可被兑换为现金、帐款或其它的货品。
6. 主办单位保留可以自行决定,在任何时候将任何奖品更换为同等价值的奖品,而不先行通知的权力。所有奖品,不管是其中一部份或全部,均不可被转让以及不可被兑换为现金、帐款或其它类似的现金价值。
   
法律责任与义务
1.

1. 一切交通、住宿,若有,个人成本、开销,以及/或其它成本、费用,以及/或因参加此项比赛和领取奖品的任何相关开销,必须由得奖者独力承担。得奖者必须遵守奖品的附加条件与条款,若有。

2. 得奖者必须自行负责与承担参与此项比赛、领奖,以及/或因为奖品的使用而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灾难、损伤、损坏、索赔或意外 [包括死亡]。主办单位并不对在任何情况之下,因参与此项比赛而引起的任何的损失、损坏、权益、索偿,或意外负有任何法律责任。
3. 在参与此项比赛的同时,参赛者同意不向主办单位索取因参与此项比赛而引起的任何的损失、损坏、权益、索偿,或采取任何起诉行动。
4. 参赛者也同意主办单位并不对参赛者以及/或第三者的电脑、电脑系统或相关设备,因为登入www.purinaone.com.my网站参加此项比赛而造成的任何延误,损伤或损坏,包括播放、从网站下载任何物品或资料,以及任何伺服机的故障、损失、延误或数据的损坏,或其它失误负责或具有任何法律责任。
5. 网站www.purinaone.com.my 乃以其“原有面貌”呈现,除非受到适用法律的禁止,主办单位重申其任何形式的任何保证的弃权声明,包括器材的功能性、进行某项任务的适切性以及非侵害性等等保证。主办单位并不担保和并不承诺使用www.purinaone.com.my网站的任何特定成果。不论是口头上或书面上,或通过www.purinaone.com.my,您由我方所获得的任何忠告或信息,除非在此注明,否则不具任何保证作用。
   
严禁的内容
1.

以下乃部份非法或受到www.purinaone.com.my所禁止的内容。上传任何此类内容的参赛者,在主办单位的自行判断之下,或会被中止其会员藉,尤有甚者,被宣判丧失参赛资格。此外,主办单位亦保留在其自行判断之下,采取法律行动对付任何违反条款的人士,包括从www.purinaone.com.my网站删除有关令人不快之内容,并且将有关违反条例的行为向执法当局投报。在主办单位的自行判断之下,严禁的内容,包括及不限制于以下:


 

• 令网民感到不快的内容。例如提倡种族主义、偏激、愤恨或对任何团体或个人进行任何形式之身体伤害的内容;

• 对另一个人造成骚扰或造成折磨的内容;

• 涉及“垃圾邮件”、“连锁信”、“兜售邮件”或任何其它大量未经许可的邮件传送,或其它的传讯内容;

• 包括任何其它有以下涉嫌的内容;即 (1) 参赛者明知它是虚假或有误导性的、 (2)提倡非法活动或有滥用网站的行为、或 (3) 具有恐吓、猥亵、诽谤或中伤他人的内容;

• 制定或包含任何非法的,或属于另一方版权所有或可被征收版权之未经授权的内容,包括 (1) 私人电脑程序或网站连接 (2) 破解生产商所安装之保护装置的内容;

• 显示任何形式具有猥亵、色情或强调性交的内容;

• 包含以性或暴力剥削18岁以下之人士的内容;

• 包含展示或描写任何涉及其它个人或多人,或任何动物,令人感到不愉快的,或跟暴力有关之行为的内容;

• 提供非法活动的指导信息,包括制作或购买非法武器、侵犯某人的私隐,或提供或制作电脑病毒等等的内容。

   
主办单位的权利
1.

1. 在提呈照片和录影片参与此项比赛的同时,所有参赛者同意并认同所有由参赛者所提交之照片与录影的知识产权属于主办单位所有。在认为适合任何广告、促销用途与基于任何其它理由之下,在无需付费或赔偿参赛者的情况之下,主办单位拥有使用、校订、修饰和使用由参赛者所提交之所有物品,以及刊登得奖者姓名和照片,而无须先行通知的专利权。得奖者不可针对以上事物索取所有权,或要求其它形式的赔偿与补偿。

2. 主辨单位保留宣判任何在过去或现在曾经涉及任何的动物虐待等犯罪行为,致使主办单位刵陷入难堪的参赛者,丧失参赛资格的权力。
3. 主办单位保留在自行判断之下,宣判被发觉或涉嫌窜改比赛的提交程序、此项比赛的运作方式或违反通过网站存取信息的条件之任何参赛者,丧失参赛资格的权力。在有理由相信违反或侵害上述任何条件与条款的情况之下,主办单位保留中止任何人之PURINA ONE™网站会员户口的权力。主办单位亦保留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力,以对付它认为进行欺诈,或犯下其它对此项网上比赛、比赛的提交程序或网站造成损害之行为的任何人士。
4. 在发生比赛因技术干扰或损坏,包括受到电脑病毒、软件错误、窜改、非法干预、欺诈、技术失效,或任何其它不受主办单位控制的情况之下,尽管主办当局已尽其一切努力,亦无法使比赛一如所策划般顺利展开,则主办单位保留修正、暂停或取消此项比赛的权力。
   
比赛规则与条款
1.

1. 评审的决定乃最后决定,一切投诉恕不受理。

2. 在参与此项比赛的同时,所有的参赛者同意受到比赛所有条件与条款,以及主办单位之决定的约束。
3. 主办单位保留在自行判断之下,修改上述条件与条款而不先行通知的权力
4. 此份比赛条件与条款共备有英文与中文两个版本。一旦在任何两 [2] 个版本间出现歧义,则以英文版所注明之条件与条款为准。